2024/08 陳為堅特聘研究員、陳娟瑜合聘研究員
原論文篇名:Harm from others’ drinking among young adults in Taiwan: Predictors and deteriorating quality of life
酒精飲用的傷害不限於飲酒者本人,對他人的傷害(二手酒害)涵蓋了健康與社會問題。二手酒害(alcohol harm to others, AHTO) 的發生是建構在飲酒者與其社會關係的互動,且傷害是從受影響者的角度所認定。從社會系統出發,受影響者的社會關係大致非為家人、朋友、同事及陌生人;其可以多種型態展現,從家暴、兒虐、酒駕、到財產損失等。
圖一、來源: The harm to others from drinking.
台灣目前對於二手酒害議題的了解極為有限,實證的數據以酒駕居多,對於非公眾場域(尤其家庭或朋友)的二手酒害的發生及可能影響,仍缺乏全面與系統性的評估。年輕族群因多處家庭及職場的關係弱勢,二手酒害的暴露經驗及負面影響尤其值得關注。研究團隊陳人豪(陽明交通大學醫學生)以2018年全國物質使用調查為基礎,分析台灣年輕成人之二手酒害盛行率、風險因子、以及其對生活品質可能影響。
研究涵蓋了18-34歲之受訪者共4901位,問卷內容包含:一生中是否曾受過二手酒害、受到傷害的類別 (身體傷害包括武器傷害、肢體暴力、毆打成重傷、性暴力行為;心理傷害包括言語羞辱、恐嚇威脅、持武器要脅)、後續求助行為等項目,也包含了個人及社會屬性資料、個人飲酒資料,並進一步利用EQ-5D-5L量表,以五大面向評估受訪者的生活品質。此外,這也是首個利用電腦輔助的自填問卷的二手酒害研究,進一步確保了受訪者的隱私以及問卷的信效度。最後,以多變量回歸分析和複雜抽樣調查分析來進行統計。
圖二、年輕成人受到二手酒害的相關風險因子
研究發現,每100個年輕成人中,就有約4人曾受過飲酒者帶來的二手酒害,心理傷害又比身體傷害來的盛行,另外,研究也發現,這些酒害的來源以家庭成員、陌生人及朋友為主;18-24歲中有六成二手酒害的來源為父母,25-29歲中有三分之一來源為陌生人。在分析風險因子後,研究團隊發現25-29歲和30-34歲的年輕成人,受到二手酒害的風險可達18-24歲者的2-3倍;除此之外,曾經有喝酒經驗的人,受到二手酒害的風險也會增加,若是曾經喝醉,受到身體傷害的風險更會提升(adjusted OR=7.8)。
圖三、年輕成人飲酒與受到二手酒害對其多面向生活品質分數的影響
這些酒害經驗對生活品質也有可觀的影響:研究團隊發現,曾受過心理方面二手酒害者,其生活品質分數有顯著的降低,而降低的面向多集中於疼痛/不適、焦慮/憂鬱。然而,所有受過二手酒害者中,只有不到3成5曾向外求助,且求助者大多是受到身體傷害,而非心理傷害。此研究顯示台灣年輕成人受到二手酒精傷害的嚴重性,而這一部分的傷害常被忽略,在年輕族群的酒精使用日益變化的時代,這些發現將有助於制定更聚焦的酒害防治政策,並幫助第一線的服務提供者(如:社工、醫護、警消)辨識出潛在的二手酒害受害者。研究成果已發表於國際期刊「藥物與酒精評論(Drug and Alcohol Review)」(doi: 10.1111/dar.13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