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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吃黑!結夥強盜好友毒品及現金

發佈日期:2016/5/13

2016-05-12  10:32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
廖嫌與吳姓友人有錯綜複雜的糾紛,得知吳某利用周姓少年販賣K粉(三級毒品)賺不少錢,找來羅、劉、張姓少年等人佯稱買K粉,而搶走周姓少年身上財物及毒品,俗稱黑吃黑,搶到3包K粉及現金2萬8千元,台中地院依結夥強盜罪判處劉7年2月,廖判3年6月,羅某年紀輕判處2年,緩刑4年,附帶義務勞務200小時,張則移送少年法庭。

判決書指出,27歲廖士增與吳俊霖(涉毒品案另案起訴)是朋友關係,但雙方有複雜欠款、傷害及毒品栽贓等錯綜複雜的糾紛,廖得知吳利用周姓少年,以微信通訊軟體當連繫管道賣K粉,去年4月與劉家佑(22歲)、羅禹棋(19歲)及張姓少年,決定來個「黑吃黑」,先由羅、張以微信軟體聯繫佯裝買毒,約周姓少年交易。

交易地點臨時改為后里區泰安火車站旁河堤,周姓少年到場後,羅、劉與張分持棍棒圍毆周某,命他交出身上物品,包括手機、K粉3包、現金2萬8千元及香菸2包,還翹開機車置物箱,拿走打火機一個,事後劉嗆聲這是他的地盤,如果被找到身上還有東西,會讓他很慘,而廖怕被認出來躲在數百公尺外,事後廖分到手機,其餘K粉及現金全部朋分花用。

本案廖、羅兩人事後被吳某等人報復而被打,跑到警察局報案主動說出上述「黑吃黑」強盜案,還供出其他人,符合自首條例,審酌羅嫌犯案時未滿20歲,判處劉7年2月,廖判3年6月,羅則判處2年給予緩刑4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並附帶義務勞務200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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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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