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法庭保安處分是反毒新解方(林達)
最近幾天新聞報導高中生受託運毒、美眉喝毒咖啡腦出血失智令人悲痛,顯見毒品擴散嚴重,最近有立委呼籲三級毒品也應入罪,高雄市政府更首度設立毒品防制基金反毒,檢警更加重緝毒力道掃毒,各界都希望能夠遏止毒品傷害青少年。我在緝毒組工作期間,也與警調海巡多方專案合作致力掃毒,但抓不勝抓是所有基層感受。在我到執行科期間因訪談大量毒品人口,讓我領悟在大舉掃毒之際,也應同步加強後端戒毒環節,讓毒品需求人口降低才是長遠之道。
美歐近年來都已認識到,戒毒是不能以單一方式適用於所有人的。因為各種毒品效果不同,吸毒目的也不同,在歐美也會分類處理。我在訪談毒犯中發現,選用安非他命或海洛因的動機就不一樣,前者是覺醒亢奮,後者是鎮靜安寧。安非他命使用者也有不同類別,有的是工作需求,有的是人際需求,有的是情緒需求,甚至有性愛需求。無論何種需求,最後都很悽慘。
法官邀集研商處分
我曾訪談過一位受刑人,他先前因為經濟壓力,一天必須做三份工,派遣公司是黑道經營,只要遲到就會被打,安非他命是他提神和紓緩壓力的手段。但後來體力被毒品掏空,老闆都不要他了。現實上,整個社會將共同承擔他的健保支出和長照服務。
我在戒毒實務工作發現,一個人要戒毒有三個重要因素。第一是個人意願,沒有戒毒意願的人,你投入再多資源都是浪費,所以要促使他有意願。第二是接觸環境,要盡量降低他接觸毒品的機會,教他拒絕誘惑,心理學已經發展出許多有效方法。第三是要拔除他的原初需求,如果作息健康正常,就不需要安非他命提神,如果有幸福感,就不需要海洛因逃避痛苦。如果有別條路可走,誰會選擇沉淪。
反毒工作很令人挫折,它是現代文明最困難的挑戰之一,從菲律賓到北歐的手段都不一樣,我國以安非他命為大宗也不一樣。我們需要更聰明多元的方案,這不可能靠目前「觀察勒戒」、「緩起訴(戒癮治療)」、「起訴判刑」三擇一直線式處理。檢警負責緝毒,把戒毒丟給觀護人和衛福醫療,最後殊途同歸,由刑庭法官一罪一罰累計判重刑入獄。
我們需要全新多元的保安處分機制。可以從自費門診、住院到監護治療;也可能不需醫療,改用觀護追蹤、諮商或就業輔導;也可能是罰款、社會勞動或短期監禁。許多社福工具本來就存在,只是分散不同機關,想動用必須層層轉介。
如果有了毒品法庭,就像是在一個龐大的企業內,以專案會議解決問題。檢察官先篩選個案,給予緩起訴戒癮治療,或者向毒品法庭聲請保安處分(或起訴),法官則邀請觀護人、醫生、諮商師、社工師及檢察官,在同一個圓桌會議上研商,最後作出最適合的處分或判決,交由觀護人執行並定期陳報法院,法官可隨時加重或減免,這會是有彈性與效率的機制。美國超過二千個毒品法庭都是如此運作。
節省預算活化資源
毒品法庭也是節省預算與活化資源的做法,因為被告並不必然都需要醫療,宜由醫療評估個案而定。而且即使需要醫療也應該自費,緩起訴實務運作的經驗,自費戒癮比政府補貼效果更好,補貼應只用於貧困或特定伴隨疾病的治療。當然,法務部須增設觀護人和佐理員配置於毒品法庭,並編列補助心理諮商及民間團體計畫預算,新設監護治療機構可能需要花錢(但可將戒治所轉型較省)。可喜的是,上周立法院委員會已通過設置中央毒品防制基金20億元,未來緝毒沒收犯罪所得還可以持續挹注。
何況,司法案件減少、監獄人數下降、少蓋監獄的預算節省,各縣市毒防中心的個案管理師也可以活化納入,以及社會生產力的總體提高,這是一筆非常划算的政策。最重要的是,這是降低毒品人口的正確政策。毒品法庭是基於專業、人權與效率的合理設計,希望本次司改國是會議審慎評估這個建議,開啟穩健的變革。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
來源: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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