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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改國是會議決議 調降持有毒品處罰門檻
發佈日期:2017/4/20
2017年04月20日 14:44 蕭博文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五分組今日上午召開第四次會議,認為施用毒品仍不宜除罪除刑,但決議將持有第1、2級毒品「純質淨重」改為「淨重」,針對第3、4級毒品的持有刑責,研議調降處現行的門檻「20公克」。
至於外界關注施用毒品除罪除刑是否於委員會內進行討論,召集人梁永煌表示,雖有委員提出此類意見,但屬於個人意見,分組內自始都沒有除罪除刑的議案。
第五分組今日做出五點決議:
一、於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增訂擴大沒收制度,徹底剝奪製造、販賣、運輸、毒品等嚴重犯罪的犯罪利得。
二、修訂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持有第1、2級毒品「純質淨重」改為「淨重」,並研議調降持有第3、4級毒品「20公克」的持有標準。
三、建請設置毒品防制基金,並在行政院下設置直屬的專責機制,督導及橫向整合協調各部會之防制資源。
四、對於施用毒品者,除刑罰處罰外,建議政府投入更多資源,以落實多元處遇方案,協助施用毒品者戒除毒癮,復歸社會。
五、建請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法務部等,鼓勵民間設置成癮者多元處遇機構,並寬列預算補助上開機構,以達鼓勵民間參與,並應建立補助、輔導之機制。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五分組今日上午召開第四次會議,認為施用毒品仍不宜除罪除刑,但決議將持有第1、2級毒品「純質淨重」改為「淨重」,針對第3、4級毒品的持有刑責,研議調降處現行的門檻「20公克」。
至於外界關注施用毒品除罪除刑是否於委員會內進行討論,召集人梁永煌表示,雖有委員提出此類意見,但屬於個人意見,分組內自始都沒有除罪除刑的議案。
第五分組今日做出五點決議:
一、於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增訂擴大沒收制度,徹底剝奪製造、販賣、運輸、毒品等嚴重犯罪的犯罪利得。
二、修訂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持有第1、2級毒品「純質淨重」改為「淨重」,並研議調降持有第3、4級毒品「20公克」的持有標準。
三、建請設置毒品防制基金,並在行政院下設置直屬的專責機制,督導及橫向整合協調各部會之防制資源。
四、對於施用毒品者,除刑罰處罰外,建議政府投入更多資源,以落實多元處遇方案,協助施用毒品者戒除毒癮,復歸社會。
五、建請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法務部等,鼓勵民間設置成癮者多元處遇機構,並寬列預算補助上開機構,以達鼓勵民間參與,並應建立補助、輔導之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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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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