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害防制 從年輕族群做起
從去年底至今,台灣民眾每天都聽閱數則酒駕及酒後暴力的新聞;這些新聞背後,無法反映的是受害者個人及家庭的傷痛。事實上,酒精的使用已知與200種以上的疾病、傷害和健康狀態有關。世界衛生組織近期發表的全球酒精與健康報告估計,每年有近300多萬人因使用酒精而造成死亡。
除了個人健康,酒精的使用及相關問題亦對社會及經濟造成嚴重的傷害及損失。在1992-2007年,全球高中收入國家中,酒精問題相關支出佔國民生產毛額1%以上,其中尤以醫療照護與社會傷害的比率佔最高。英國倫敦帝國學院教授David Nutt等與英國藥物獨立科學委員會統整比較20類精神作用性物質(包括海洛因、安非他命、愷他命及菸品等)對自身跟他人的生理、心理與社會(含醫療花費、家暴、酒駕等)的傷害指數,直指酒精是英國危害性最大的物質。
酒精造成的傷害,在青壯年族群尤顯嚴重。酒精不僅是全球15-24歲年輕族群死亡的第一危險因子,更是造成其失能調整生命損失的最大危險因子。尤其,因未成年的生理、心理及社會發展尚未成熟,酒精飲用不僅增加短期的社會適應與行為問題的風險,對發展與健康的長期損害更是不容忽視。
政府民間漠視酒害
世界各國的社區長期追蹤研究一再指出,未成年的酒精飲用顯著增加成年期酒精使用問題。酒精及菸品也是毒品使用的入門藥:然相較於香菸的傷害是在中年期後逐漸浮現,年輕族群的酒精傷害(如暴力行為或未合意的性行為等),常在混酒、聚飲、促銷等推波助瀾,不勝酒力或喝茫後發生。
從疾病傷害預防及減少醫療社福資源支出觀點,年輕族群應該是酒害防制的首要目標族群。台灣地區未成年族群飲酒的盛行率,在過去10年逐漸上升。2014年的全國物質使用調查中,12-14歲及15-17歲中的飲酒終生盛行率分別為20%與37%。筆者的研究顯示,都會區國小高年級學童有3分之1以上曾經飲酒,且酒精提供者高比率為其家人;有1成以上的學童曾經在沒有成年人陪伴下,購買含酒精的飲料,地點包括便利超商、雜貨店或大賣場等。
雖然《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43條有提及防制兒少酒精使用與避免傷害的保護措施,但截至目前為止,政府部門間對未成年酒害防制仍無專責單位或相關行政資源整合平台。社會上對青少年飲酒的接受度遠高於菸品,以年輕族群為目標的酒精銷售策略(如偶像代言)及酒商贊助的休閒活動不勝枚舉,網路及社交媒體的酒精銷售網絡更是蠢蠢欲動。兒少族群酒精飲用盛行率的上升,背後反映的是長期以來的政府民間漠視及資源挹注局限(香菸因菸品健康福利捐的補助,防制單位投入的經濟阻力相對減低甚至增加經濟誘因)。
提升國民福祉及國家生產力,可從增加國民健康及社會安全,減少醫療照護與社會傷害的途徑著手。兒童青少年族群的酒精使用問題,正在侵蝕台灣未來的競爭力,系統性的防制策略與部會整合的作為刻不容緩。
國家衛生研究院合聘研究員(陳娟瑜)
來源: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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